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4-11浏览次数:144


为了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营造良好学风,经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特制定以下课堂教学考勤管理办法:

一、考勤对象

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各本科班学生。

2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堂正常教学,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擅自缺课者,一律旷课论处。

3、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请事假必须要有正当理由,出示相关证明,如有特殊事情应由家长与辅导员联系;生病或住院同学可由他人代替办理请假手续,但三天内务必提供医务室或相关医院证明。

二、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先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再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审批。

2、延长请假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允许事后及时补假,原则上补假只能在本周内进行,且事后必须及时向辅导员说明原因,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旷课。

3、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应及时向辅导员销假,未按时回来销假的,自假满之日起按旷课处理。学习委员统计时以完整的请假条为准。

4、已审批的请假条交到负责班级课堂考勤的学习委员处和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并由学习委员报告相关授课老师。

四、考勤办法

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课堂考勤、院学风督察组考勤两者相结合的办法,院学风督察组由教学管理办公室人员、各班辅导员、学研部成员和各班级学习委员组成。

1、任课教师课堂考勤。任课教师可根据上课实际情况随机考勤,在课堂教学记录表上登记备案。

2、院学风督察组考勤。学风督察组成员在该节课堂开课前十分钟到达教室,利用指纹考勤机进行指纹考勤。

3院学风督察组负责收齐汇总各课堂考勤结果,每两周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将考勤结果挂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数据有误差的情况,院学风督察组负责核实并更正,公示结束后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考勤结果处理

学院按课程通报考勤结果,对于单门课程旷课次数达考勤总次数三分之一的学生,该门课程平时成绩以0分记载,单门课程旷课次数达考勤总次数二分之一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期末考试不安排考场。

本考勤管理办法由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开始试行。



附件:学生请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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