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张贵娟老师与天津财经大学刘玉斌教授、南京财经大学徐洪海老师、天津财经大学黄军红博士研究生合作在《财贸经济》2025年第5期发表题为“数字平台并购与创新:基于数据要素的视角”的论文。
《财贸经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主办。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价中心发布的经济学类109种学术期刊中,期刊综合影响力排在第8位,在CSSCI发布的最新统计中,期刊综合影响力在“经济学”大类排在第12位。2024年,期刊复合影响因子为11.458,综合影响因子为8.202。
该论文指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据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数据要素的重要性逐步凸显。随着市场竞争逐渐加剧以及数字技术进一步发展,如何应用数据资源实现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成为广受关注的焦点话题。平台企业通过并购能够快速获取数据资源并实现精准匹配、定制广告信息、提高服务质量,由此获得的利润增长可为创新活动提供支撑。但是注意到,平台企业频繁实施并购也会导致数据集中和市场势力增强,市场竞争削弱和垄断者的惰性可能会阻碍创新。那么,从数据要素视角出发,平台并购究竟会如何影响创新,以及实施不同并购策略会产生怎样的创新效应?厘清这些问题不仅是平台企业有效提升竞争优势的决策依据,也是监管机构对平台并购、数据合并等行为进行科学规范管理的前提。
文章在特征事实分析基础上,构建基于“双边市场”与“数据要素”的Salop模型,在理论层面探究数据驱动型并购对平台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与作用机理。进而,通过构建逐年PSM-多时点DID计量模型,利用2009-2021年上市数字平台企业的并购数据与专利数据对理论分析结果进行检验。研究发现:数据驱动型并购有利于集聚大规模、多种类的数据资源而促进平台企业创新绩效,数据合并还可以通过增强市场势力促进平台企业创新增长,但过高的市场势力可能会导致平台企业丧失创新动力而不利于创新绩效。进一步地,由于不同并购策略下数据整合和利用程度存在差异,中国新兴经济体比国外发达经济体平台并购的创新优势较弱,交易类平台创新势头强劲而非交易类平台创新动能不足,平台同业并购与跨境并购的创新效应强于跨界并购与境内并购。
文章政策启示有三个方面:第一,数字平台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因类制宜、因式制宜、因地制宜地选择数据驱动型并购策略,有效发挥数据新质生产力的创新驱动作用。第二,反垄断机构需要堤防数据驱动型并购提升平台市场势力可能带来的创新损害,在平台并购审查的市场结构和竞争分析中关注数据要素的作用。第三,鼓励国内数字平台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提升中国企业创新水平。
(撰稿:陈睿 审核:陈旭)